
天氣十分晴朗,與叔堂弟及其女友一起參加
現場氣氛熱絡,到處都是運動美女,很有趣味性。
美中不足,當初報名網上的馬卡龍禮盒,變成馬卡龍"單入"禮盒,變成是報名費很貴僅有噱頭的路跑,很可惜!

天氣十分晴朗,與叔堂弟及其女友一起參加
現場氣氛熱絡,到處都是運動美女,很有趣味性。
美中不足,當初報名網上的馬卡龍禮盒,變成馬卡龍"單入"禮盒,變成是報名費很貴僅有噱頭的路跑,很可惜!

和叔叔一起報名,雖叔叔是老手,但術後還在調養,所以恰好與我這初學者作伴兼導師。
點與叔叔相約吃早點著裝備。天尚未全亮,從康定路快走偶小跑步到總統府前當熱身,寄完物後身體都熱起來了,便把外套脫掉,確認號碼布與晶片不會掉後,和叔走到起跑點的拱門等待。
人真的好多,起跑後叔抓著我快步通過拱門後,人群才漸散開,比較可以跑起來。路線是從仁愛路轉金山南路直上新生高架橋的折返處後回到凱達格蘭大道,在上新生高架橋前,自我感覺狀況不錯,跟著叔跑,居然有6分鐘的配速,以往都是8分鐘配速,暗自竊喜。
但好戲還在後頭,之前自我訓練最遠才跑過6公里,未跑過10公里,不知道有沒有凍頭。果不其然,在5公里的時候開始覺得我要升天了,胸部下方好像是胃的位置覺得緊緊抽抽的隱隱的痛,想說早餐吃蛋餅而已水也不敢喝多,應該不會胃痛才是。

第一次參加這樣大規模的路跑,雖然有捷運可到會場,但怕跑的時候身上戴太多東西,所以還是決定騎車去華納威秀附近停車,將外套與水放在車廂裡。
到達時約6點20多分,會場已經擠滿了人,舞台上的主持人正熱情介紹主辦單位,我默默地走近起跑線那邊,一邊調整耳機一邊小動作地熱身。起跑後,人潮真是如海浪般從後頭襲來,好在站在很前面的位置,所以還是可以跑起來不至於用走的。
等到呼吸調順後,跑起來就很有節奏也比較不累,對於第一次路跑的節奏有掌握到覺得很開心。只是到終點線之前,早餐吃太多,側腹開始有緊繃疼痛感,於是便放慢腳步,這是唯一美中不足之處。
對於其他的路跑,可以更熟悉自己身體運轉的模式,是很棒的經驗,希望下次可以更好。
從沒想到我也會有跑步這一天。
自小最討厭的運動就是跑步,無聊而且胖的身上肉都在晃動,做夢也沒料到居然想要跑步。
這一切都源自於老公舅媽的鼓勵快走,雖然老爸和叔叔都在跑步,也都沒想跟他們去試試。老公的舅媽一開始揪去河堤快走,風景無限好,走著心情都很放鬆。
每次大約1小時左右,漸漸地自己一個人會自動去快走。走走走,某天突然想小跑一下,跑起來感覺不累,於是慢慢增加跑步距離。無形之中,喜歡跑步了。只要有心不用買多貴的裝備,一般的衣服鞋子就可以出發,真是再簡單不過了。
然後開始注意運動筆記這個網站,裡面有好多寶可以挖,看到許多賽事手也可以癢起來想按報名。我知道自己容易懶惰,跑步又是孤獨的運動,所以開始"以賽代訓"想參加各類路跑活動了,於是乎現在每個月都有一場賽事,雖然到現在還無法跑超過10K,但是我想慢慢來,享受這個邊與自己對話邊有所進展的過程,我想應該很有趣吧!

雖然書本很厚,但是文筆輕快流暢,看得飛快。剛好這陣子後宮甄嬛傳正火紅,對照之下,亨利八世雖沒有後宮佳麗三千,但卻可以有好多情婦且不用給名分,算起來亨利八世是輕鬆多了。對於英國歷史本沒甚麼概念,透過這本書為切點來片面了解英國歷史文化倒是很不錯,我對於內容太過嚴肅,出場人物太多的歷史書實在沒有胃口閱讀。剛好透過片段的故事切入,反而會上網交叉查證其他相關資料來了解,這樣的閱讀方式一直是我最喜歡的。
由於太多人寫書評了,而且寫得極好,忍不住要推薦一下:
普羅米修斯的亨利八世到底娶幾個太太的詳細介紹

完全被書名吸引,但搞不懂甚麼意思,看了推薦序才知:「在天主教的信仰裡,公羊係汙穢、不潔、凶惡的動物,在最後的審判時,代表地獄那一方。在中世紀,一般認為撒旦有著公羊的角和四肢,公羊於是成了魔鬼的化身,甚至是淫蕩、猥褻的符碼。」在這本書裡公羊指的是多明尼加人給獨裁者特魯希優的綽號。
往下看這才發覺是2010年獲得世界矚目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巴爾加斯.尤薩的力作,講的是拉丁美洲獨裁者特魯希優的故事,分成三個支線及不同時間來描述特魯希優被暗殺前的故事。結構完整,情節緊湊,讀起來很有趣味及韻味。唯一的缺點是人物名字太長很難記,剛開始看頗為吃力,到中間時才漸入佳境,越讀越有興味。是很好看的歷史小說。
其餘推薦序已經介紹完備,可參考看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513714
作者:巴爾加斯.尤薩 (Mario Vargas Llosa)

書名一開始就有點破梗,所以對克莉絲汀的丈夫班恩始終讓我覺得是壞人之類的,雖然結局已經猜到一半,但還是很好看的小說。
故事描寫克莉絲汀因遭遇嚴重意外而得到失憶症,僅能記得一天24小時內發生的事,睡著之後就忘記,所以她只記得自己是二十多歲的年輕女生,實際上已屆五十歲的婦人。每天早上她的先生班恩都會重新告訴克莉絲汀的身分,以及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另有一名醫生偷偷幫與她談話並請她寫下每天發生的事,藉此嘗試回覆已失去的記憶。但克莉絲汀卻開始發現事實的真相是甚麼。
看到克莉絲汀的日記描述,沒有寫日記習慣的我也有同感,如果甚麼都不記得就活到快五十歲,人生彷彿沒有活過一般,好在有照片、衣服、風景,甚至是一本書都能讓我回憶當下的情景與心境,處處都有走過的痕跡與回憶。居然看完這本小說的讀後感是要好好珍惜當下身邊的每個人啊!
作者:S. J. 華森 (S.J. Watson)
譯者:顏湘如

「芒果貓」是可愛的書名,封面也是我最愛的貓,是一本成長小說,但因為對象是青少年,所以內容不至於沉重。
引述書的部分介紹:「13歲的女孩米雅,能從每種數字、聲音、字母,看到繽紛的色彩:A是褪色的向日葵色、2是棉花糖般的粉紅色、電話鈴聲是紅色的漩渦、她的愛貓「芒果」的呼嚕聲,是一個個芒果色的圈圈。這樣的特點,不僅讓她覺得很孤單,還為她帶來了一連串的麻煩。但有一天,這種「特異功能」憑空消失時,米雅竟然有一種莫名的失落。渴望融入同儕,因而害怕和別人不一樣,是青少年成長過程中最大的恐懼之一。作者透過一個能從數字、聲音、字母中看到各種顏色的「共感覺」女孩,將青少年渴望同儕認同,又企盼能有自己獨特之處的心理,刻畫得淋漓盡致,是一本兼具教育性與撫慰人心作用的小說。」
很特別的閱讀經驗,原來數字是有顏色的,而且真的有人有這樣的特異功能,美人症狀不盡相同,從未想過這樣的經驗,剛好呼應「非普通讀者」,閱讀可以豐富人生帶來不一樣的體驗。「非普通讀者」是可愛的小故事,描述女王開始沉迷於閱讀,在治理國事接待外使也開始有不一樣的改變,我很能體會她到處找人問書的感想,我周圍剛好沒有可以討論的對象,所以每看到好書或奇特的書僅能獨樂樂而已。「非普通讀者」的書評,黃國華先生寫得很精采,可以參考看看。
(http://www.wretch.cc/blog/bonddealer/16163519)

這本書是從作家黃國華先生的部落格推薦才得知,書店雖然一個月會逛幾次,都沒注意到。我開始對中東的文化了解,是啟蒙於「喀布爾書商和他的女人」這本書,才知曉原來該地區的信仰及社會結構是如此特別,以致於男女社會地位相當不平等。後來陸續出版的「追風箏的孩子」「燦爛千陽」書中也有描述,在在都讓我印象深刻。
以前歷史課本讀過鄂圖曼土耳其帝國,不過已經是幾十年前的事了,印象模模糊糊,所以還特地上網查一下資料。維基百科資料摘錄如下:
(http://zh.wikipedia.org/zh-tw/%E5%A5%A5%E6%96%AF%E6%9B%BC%E5%B8%9D%E5%9B%BD)

在書店的銷售排行榜上一直有這本書,網路上的書評也很不錯,自己看了後,發覺是輕鬆的溫暖小品,在這剛入冬的季節讀來頗為舒心。
書中女主角貴子在失戀又失業後到叔叔的二手書店暫時打工住宿度日,原本對叔叔有著膚淺不經心的刻板印象,相處一段時日後發覺叔叔也有深刻的人生體驗。周圍環繞的書本也帶領貴子逐步踏入每段故事,使貴子逐漸發現原來人生有不同面向,也漸漸治癒受傷的心靈,並重新沉澱心情決定提振精神過日子。
讓我回憶起剛上大學時去書店打工的經驗,一考完聯考就在重慶南路的書店街上挨家挨戶問有沒有缺人,連履歷都沒帶,也應徵上了。在書店工作的經驗最害怕就是打收銀機,我有時算錯就要賠錢,但仍不損與書本為伍的樂趣。每天摸摸書皮,聞聞書籍紙張的氣味,都讓我覺得好幸福。過年的春節假期,都會先買一大落的書,家人在旁聊天打牌看電視,我邊看書邊喝茶,好愜意的生活。出社會工作後,看的書益發少了,總想挑不要動腦筋的綜藝節目或連續劇看看就好,周末更是上網看電視為主。幾年後的現在,辭掉工作幫老公顧店,才重拾看書的樂趣。
記得小學時老師叫我們把願望畫在一張圖畫紙上,清晰記得我畫了一個房間,在裡頭我被書本包圍,每天有看不完的書,還有吃不完的食物,直到現在這仍然是我嚮往的生活,也正逐步實現了,只不過旁邊還要加上我先生和未來的子女們,這樣就是最完美的境界。
作者:八木澤里志(YAGISAWA Satoshi)

另一本史蒂芬金的短篇小說集,精彩好看!收錄13篇故事,比起另一本「故事販賣機」更為好看及多元,不再只是恐怖驚悚而已,另摻入溫馨奇蹟或痛苦處理的元素,讓我回味再三。
薇拉:一開頭的鋪陳,就很詭異,慢慢鋪展開來的情節更是印證我的猜測,是另一個世界的側寫。
薑餅女孩:一開頭的「只有快跑有效」,就吸引注意,第2句話「寶寶過世後..」讓一直想要有寶寶的我忍俊不住可以稍微體會女主角的心情。後續的追殺情節緊張快速,提著一顆心看到最後,好在最後結局沒事,但總覺得壞人身體都很強壯阿。
哈維的夢:我也曾經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類似情狀,以前有到過這地方或做過這件事或夢過這情境,好在夢中情節沒有成真。
休息站:社會版新聞常見,礙於我力氣和膽子都不大,所以沒辦法像主角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作者是寫「巴斯特的耳朵」的瑪莉亞.恩尼斯坦,這兩本筆風迥然不同,「請你幫我殺了他」是以第三人稱描述,好讓讀者以旁觀者的立場猜測到底是誰做了哪些事,與「巴斯特的耳朵」一樣好看,耐人回味。
描述三位好友瑪麗、安娜、費爾迪因瑪麗被老闆炒魷魚後合開「埃及豔后的梳子」的公司,專門幫人們解決各種疑難雜症,公司地點就設在安娜開的咖啡館。瑪麗個性自卑但擅長財務作帳與冷靜分析,安娜感性美麗大方,費爾迪是迷人的體貼男子,雖然三人是好朋友,但對於彼此的過去卻不太了解。
三人開始接受各式委託案,如減肥計畫、裝潢規劃等,都順利解決,但在受虐老婦人艾莉莎上門委託殺夫時,一切開始不同了。三人聽完艾莉莎經歷的數十年家暴折磨,彷彿各自開啟內心的潘朵拉盒子,回溯不願啟齒的過往記憶,家人的冷淡漠視、權力的欺凌壓迫、愛人的予取予求,一層一層的回憶如撥洋蔥般,辛辣刺眼委屈顫抖地包圍三人的生活中。
此時,老婦人上門感謝其夫過世,判定自然死亡,而她堅稱看到復仇天使來幫忙,並送上一大筆酬勞,三人忐忑收下酬金,但卻開始懷疑是誰下手的。爾後居然還陸續有殺人委託案上門,央求幫忙,三人開始茫然面對過去的回憶糾葛與現狀回應。最後因費爾迪的車禍身亡,瑪麗與安娜在哀悼過程中,促使二人面對過去,去解決與情人的、與家人的心理障礙,和自己和解。
這本書筆觸由於是以第三人稱敘述,雖然探討的主題不太輕鬆,但卻容易閱讀,彷彿在看別人的人生是從甚麼時候開始脫出常軌,進而回想我自己以前的友情、愛情與親情的歷程,都是有源頭,然後一點一滴累積現在的人際脈絡或冷淡疏離,是否有逃避面對的人物等,是一本適合自省的小說,可以靜靜回味。